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2月8日,教育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《校外培训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,其中第11条明确要求,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、竞赛,不得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。
征求意见稿强调,幼儿园、中小学校不得将参加校外培训或者培训结果作为招生的依据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校外培训是指“学校教育体系外,面向社会开展的,Bsport体育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,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,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。”
南都记者了解到,“双减”之后,社会上的一些竞赛转到“地下”,以“夏令营”“游学”等名义,在异地组织考试,并向家长收取价格不菲的报名费。部分等级考试和竞赛层层转包,委托培训机构进行报名、组织考试、评奖评审,甚至将考点直接设在培训机构。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了此类做法。